輔警制服制式應該如何統一
今年1月份中央深改組發布的《關于規范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意見)第32條規定:警務輔助人員的服裝樣式、標識由省級公安機關確定。據此,警務輔助人員服裝、標識全國統一或許無望。每個省的輔警本省內或許可以做到統一,但各省之間可能都會不一樣。
圍繞輔警的服裝樣式、標志,全國輔警都希望能夠實現統一。如果上述規定改為“警務輔助人員的服裝樣式、標識由公安部確定”,或許全國統一就有希望了。
關于輔警的服裝標志設計問題,關心輔警改革朋友頗有爭論,觀點不一:
一是有的人主張輔警使用現役警服,但把肩章、臂章、胸章、警號等標志去除。類似軍隊文職人員。
二是也有人主張輔警服裝完全“去警化”,在服裝色調、樣式、標志、肩章、臂章、胸章、編號上完全自成一套。類似稅務、工商等單位,擁有自己專屬的、完全區別于其他單位的制服。
三是基本參照或使用現役警服、標志,只在關鍵部位做一些區別。服裝色調、樣式、款式全部使用警察現役的,但在肩章、胸章、警號、臂章上做區別。
應該說,上述三種情況都符合中央《意見》第32 條的規定:警務輔助人員的服裝、樣式應區別于人民警察。
針對上述三種論調,北京圣達信裝的看法:
第一種,軍隊文職人員的制服,大多是西服的樣式。色調為軍綠色,沒有標志。不過媒體報道稱今年中央軍委將要修訂《三大條令》,其中將增加非現役文職人員著裝規定的內容。軍隊文職人員與輔警有類似之處,也有不同之處。軍隊文職人員是非現役軍人、使用合同制管理,這點與輔警相同;但軍隊文職大多是專業人才,屬于非戰斗人員,而勤務輔警與民警一樣是戰斗人員。從這點看,兩者不同。倒是文職輔警與軍隊文職人員更類似。照這樣來類比的話,勤務輔警與士官更類似。因此勤務輔警的服裝,與軍隊文職人員一樣設計,并不妥當。軍隊文職人員不必與現役官兵上戰場面對敵人,沒有制服都沒關系。而輔警要跟民警一樣到一線,面對執法對象、管理對象、服務對象。沒有制式服裝顯得很不嚴肅。
這樣一分析,輔警的服裝不應與軍隊文職人員類比,應參考軍隊士官來設計更科學。
對于北京圣達信裝第二種論調,其本質是“去警化”。北京圣達信裝認為,這種“去警化”并不符合輔警的實際。大家都知道,稅務也好,工商也罷。他們都是獨立的法人,他們都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執法或做出行政行為。而輔警則不是,輔警只是公安的輔助力量,并不能獨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做出任何行為,其一切行為都是以公安的名義做出的。而輔警完全是依附于公安身上的。因此,如果輔警也與稅務、工商等執法人員一樣,擁有自己特有的制服,顯然也完全沒有必要。
對于第三種情況,北京圣達信裝傾向認同。這種設計思路更能體現當前輔警的性質與定位。從編制性質上講,輔警確實不是警;但輔警又每天都在干著本應由警察來干的活。因此,徹底【去警化】思路似乎并不可取。
實際上,目前全國絕大數地方都采用了這種思路來設計輔警的服裝。只是在肩章、臂章等細節上稍有差別。哈爾濱、東莞、廣州等地設計者發來了他們的輔警制服圖片。北京圣達信裝發現,標識在細節上各地差別很大。如有的地方使用警察完全一樣的臂章;有的地方只把“警察”二字改成“輔警”,其他不變;還有的地方則完全自己設計臂章圖案。上邊標注城市名。如“廣州”,下面標“輔警”。肩章也一樣,各種圖案都有,東莞的肩章還體現了層級差異。總體而言目前全國還是比較亂,而且美觀性、威嚴性嚴重不足。
如果能實現全國統一,北京圣達信裝建議這樣設計:
一、臂章。現有警察臂章基本不變,只把臂章內長城上方的藍色小字“公安”改為“輔警”。
二、胸章。一律標注地級城市名。目前警察的胸章是標注省份名。輔警服裝標志因為是省級公安機關確定,因此胸章不必再標注省份名。事實上標識城市名也具有唯一性。因為全國沒有相同名的地級城市。
三、警號。公安院校學生的警號是前面加X,表示是學生。建議輔警警號前全國統一前綴上F,然后是數字編號。數字編號由市級公安局與同級編制辦進行編號。具有唯一性。
四、肩章。